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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药的鉴定与识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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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08-1-29 7:58:26

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:

    (1)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。

    (2)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。

   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处理:

    (1)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;

    (2)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;

    (3)变质不能药用的;

    (4)被污染不能药用的。

   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为劣药:

    (1)药品成分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;

    (2)超过有效期的;

    (3)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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